1、本收費標準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收費。
2、失能或失智長輩程度級數與補助金額,經由長期照護科之評估之補助標準認定。
3、服務費用不含個人耗材、洗澡、洗衣、醫療掛號費、交通費差額等。
4、每月依實際使用情形計費,服務使用者須依其福利身分別負擔一定比例之自付額,超過補助上限金額,需自行負擔。
5、日間照顧服務給付額度用罄,依支付日額自費收費。
6、沐浴服務:200元/次(長照給付額度內)。
自費沐浴服務:200元/次(沐浴服務視中心人力狀況,提供服務);自費洗衣費用50元/次。
7、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
(1) 社區式交通接送,10公里內依照支付制度收費100元/趟; 交通一天來回接送,算兩趟。
案家距離中心超過10公里以上,需再多自付費用:
●超過10公里-15公里:10元/趟 ●超過15公里-20公里:25元/趟 ●超過20公里:100元/趟
(2) 若給付額度用罄,交通接送自行負擔費用如下表「全自費交通費」之收費標準。
8、陪同就醫酌收陪診費
(1) 每次200元:東勢日照D東勢鄉內診所及褒忠鄉三仁診所、台西日照D台西鄉內診所,其餘距離中心車程4公里以內之診所。
(2) 每次100元:協助領藥(限距離中心車程4公里以內)。
(3) 陪同緊急就醫,家屬接獲通知後,1小時內到院不計費,每增加1小時酌收陪診費200元。
(4) 其他地區或醫院車資另議。 (5) 以上服務需視中心人力狀況允許下,始得提供服務。
9、若使用超過補助額度及非政府補助項目(如戶外活動費用等,依實際產生之費用),皆需全額自費。
10、收托時間,全日型:08~16時;半日型:上午08~12時、下午12~16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