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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餐飲服務
服務對象:
一、長照低收入、長照中低收入、一般戶居住於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獨居個案經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轉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長照低收入、長照中低收入者核定CMS第二級以上; 一般戶核定CMS第四級以上。
二、前述所稱之獨居須符合本縣獨居老人服務計畫規定資格之一,並經各鄉(鎮、市)公所列冊為獨居老人者為限:
(一)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二)雖有同住者,但符合下列狀況者,亦列入獨居:
1.與無照顧能力之配偶同住。
2.與無照顧能力(含無自理能力身心障礙者)家屬或未成年親屬同住。
3.家屬平均一週內四天(含)以上未同住者。
4.同住者依規定、契約無照顧義務且無照顧能力者。
■服務內容:每週一至週日中午供餐為限,如情況特殊者經長照中心評估予以提供晚餐。
■餐食費:每週一至週日,每人每日最多補助1餐,特殊情形每日2餐,每餐最高新台幣100元,一般戶自付30%, 中低收入自付10%,低收入戶免費。
■送餐服務:由志工負責送餐到家。
■關懷問安:協助送餐之志工予服務對象問安及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