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區居家服務中心
地址:雲林縣東勢鄉復興村復興路5-1號
電話:05-6998802、6996538
傳真:05-6998743
(一)服務區域:台西鄉、東勢鄉、麥寮鄉、四湖鄉(不包含四湖鄉中低收入戶老人居家服務、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二)服務提供內容
1、居家服務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服之洗濯及修補、案主生活起居之空間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2)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2、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營養餐飲服務:尋找合適之餐飲提供來源,由志工協助到宅送
(三).申請方式
向鄉公所社會課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電話05-522660)
雲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05-5352880)
雲林縣衛生局(電話05-5373488)
提出申請或諮詢
服務對象及資格
1、雲林縣長期照顧整合第二期計畫-居家服務
(1)服務對象:(a)65歲以上老人ADL失能者。
(b)65歲以上老人IADL失能且獨居者。
(c)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2)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後認定失能程度及服務時數、內容。
(3)資格限制: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接受機構安置、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但接受衛生單位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2、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
(1)服務對象:(a)50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b)50歲以上失能之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智能障礙者及自閉症。
(c)不包含(a)及(b)之中低、低收入戶及符合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之舊制輕度
及中重度失能者或新制輕及中度需求者。
3、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
(1)服務對象:(a)50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b)50歲以上失能之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智能障礙者及自閉症。
(c)不包含(a)及(b)之中低、低收入戶及符合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之舊制輕度
及中重度失能者或新制輕及中度需求者。
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之資格限制
(1)新制:未接受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室照顧費用補助、未聘僱外籍看護(傭)、未
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未使用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
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自力生活支持服務(個人助理)
不在此限,但使用時段不得重複。
(2)舊制: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
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費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之
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4、雲林縣長期照顧整合第二期計畫-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1)65歲以上ADL失能老人或IADL失能之老人。
(2)且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以下獨居老人。